最高法再谈彭宇案真相 彭宇第二次庭审承认撞了人!(2)
此外,最高法文章称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如果被扶者不能证明扶人者将其推倒,扶人者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彭宇案
值得强调的是,即将正式实施的《民法总则》再次重申了法律对见义勇为的态度,“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即便施救行为对受助人造成了一定损害,救助人也无须担责,更何况,损害本非救助人所致。
当我们把彭宇还原为一个活生生的、和我们一样都会犯错的青年小伙时,我们也许无法真的能对他恨起来。然而,经过互联网传播的推波助澜和大众舆论的激荡交融,对彭宇案的错误认识已成为一个“见人跌倒不能扶”的刻板印象,无形中成了大家对道德问题、人情冷漠的简单归咎。
曾有人说过,假好人比真恶人要坏一万倍。比如彭宇就在经意或不经意间充当了这样一个“假好人”的角色。可以说,彭宇这种撞了人却把自己伪装成受害者的行为在某种程度强化了冷漠的社会心态,给社会道德蒙上了厚厚的一层阴影,以至于事情过去多年后,这层阴影仍然笼罩在人们心头,积重难返。
然则,事实既已澄清,“做好事反被判赔”的事自始即不存在,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伸出援手、助人为乐呢?

老人该不该扶?
人生多艰辛,谁能事事称心如意?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都会有身处困境的时候,那种孤独、寂寞、彷徨、无助的感觉,相信经历过的人都会懂。彼时,我们内心充满着对人间温情的渴望,渴望着亲人、朋友甚至从身边擦肩而过的路人,能对我们伸出援手,甚至哪怕给我们一个鼓励的眼神,也会让我们树立起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相信人心都是向善的。当我们孤独无助的时候,我们必须学会彼此依靠,哪怕一个人的力量是那么渺小,只要众志成城,定能移动山岳。当我们寂寞寒冷的时候,我们必须相互取暖,哪怕一个人的热量那么微弱,只要万众一心,定会融化冰雪。
真心希望,当我们遇到摔倒的路人时,我们不再纠结于“扶不扶”的问题,而是自觉地去考虑怎么扶、怎么帮的问题。积小善为大善,善莫大焉。当有人需要帮助时,大家搭把手、出份力,社会将变得更加美好。

寻找目击证人
十年后,借着“女子被撞后遭二次碾压身亡”的事件,最高法再谈彭宇案真相,让我们能够了解真相,了解这“扶不起”难题不存在。只是希望,下一次,我们别做袖手旁观的冷漠路人。



